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对依照本办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个人或者单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