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第九条有效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其权限,对无线电频率用于非经营性业务的,采用直接指定的方式进行指配;对用于经营性业务的,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指配。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