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第八条有效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