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消防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需要及时组织成立调查组,或者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