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城镇中水、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防治工业点源污染和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保障水环境安全。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