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通过新媒体平台和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气象台站、中小学校等开展气象知识科普宣传。

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