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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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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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