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四章 生活垃圾第二十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农村村庄保洁制度,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