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四章 生活垃圾第二十七条有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投放人的分类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