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通过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及时更新。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