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一条有效地方性法规应当适时进行清理。法规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要求,运用动态清理、专项清理、集中清理、全面清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理等方式进行。清理情况的报告送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汇总后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