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在地方性法规实施满两年后组织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