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规则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的,应当全文公布修改后的文本。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