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有效本规定所称电动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为能源,实现电助力或者电驱动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等。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