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