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