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在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