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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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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商业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并对委托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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