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制定与修改/第二节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以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五年。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