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七条有效设立民办学校应当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学校的布局规划相适应。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