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将闲置的房产和设备设施等资源以国有资产投入形式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或依法优先出租、转让给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使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