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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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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有效

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并在终止时依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4日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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