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区域协同第三十八条有效加强成德眉资区域协同,协调制定有利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立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实现成德眉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本同步,重点内容基本统一,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进行。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