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业涂装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涂料及产品,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民用建筑的内墙、外墙涂料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

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