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