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管理的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等工作;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交易秩序等进行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编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规范,指导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公安机关、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