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滩区治理第四十五条有效黄河滩区沿线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滩区群众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牧业等多元化发展,促进滩区农业增效、就业增加、农民增收。根据生产生活需要,滩区居民在村镇规划范围内可以修建小型粮仓、小规模畜禽养殖等生产生活设施,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