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黄河滩区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加强滩区居民生产生活必需的道路、供水、排水、用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