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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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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有效

人大常委会应当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与其他备案审查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在移送审查、联合审查、数据库共建、能力提升等方面协同配合,增强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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