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一并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