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