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职责和权限第十二条有效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审计事项所需资质或者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审计事项,其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