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审计机关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所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