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教育、科技等部门应当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部门将老年人状况纳入调查统计项目,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