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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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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

第五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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