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促进城市文明和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