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旗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制定停车管理服务规范,建立协同管理和执法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停车场联合检查和规范治理活动,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