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煤炭清洁利用、能源转化的经济、技术措施,鼓励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炉渣、电石灰等优先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