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矿山企业在露天爆破、土方剥离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雾化等方式降尘;采场爆堆应当采取喷淋、洒水等方式降尘;装卸车时应当进行喷淋降尘。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