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排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市、旗县级人民政府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发展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排水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