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排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应当贯彻海绵城市理念,与建筑、道路、绿地、地下管网、水网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市排水专项规划中内涝防治部分应当符合城市、区域防洪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