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排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排水数字化建设,建立智慧排水信息系统并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提升排水监督管理水平。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排水数据的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确保数据安全。鼓励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对管网、泵站、干渠、井盖等设施进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性能,防范事故发生。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