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编制、修订和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基本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安排用地布局。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