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信贷支持。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