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商业、民用和公共建筑设施配套建设充换电站(桩)等设施。

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机动车。鼓励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