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