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