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设施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原油成品油码头、油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或者升级改造油气回收设施,加强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保证油气回收设施的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