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要素环境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土地、人力资源、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