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县(区)河湖林田长根据需要将发展改革、工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旅、林业、海洋与渔业、城市管理等部门确定为相应层级河湖林田长制成员单位。

河湖林田长制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和协同配合,依法查处破坏河湖林田的行为,落实本级河湖林田长、河湖林田长制工作机构交办的事项。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